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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憑試泄題案 教師憂誤墮法網

06 Jun 2018
補習名師蕭源涉嫌從擔任監考員的妻子,以及兩名文憑試中文科前口試主考員,收取保密的試題及考試資料,四人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,今日將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,成為城中熱話。有中學教師指,今次事件反映參與監考、主考等文憑試考務工作的前線教師,能否在開考後披露試題內容,有誤墮法網的灰色地帶。

廉署日前披露,案中被告之一的張姓前口試主考員,在一六年文憑試中文科口試期間,以智能手機把試題傳給蕭源;獲考評局委任為中文科監考員、蕭源妻子蔡怡,則在一七年文憑試卷一閱讀及卷二作文的考試日,把試題傳給蕭源。據悉,兩人均是開考後把試題外傳,料題目未有提早外泄,亦與「貼題」無關。

友好坦言,前線教師擔任監考、主考及評卷等考務工作,均須簽署保密協議,但實際執行卻有落差,「比如開考後,監考教師利用手機短訊,把試題內容傳給試場外的科任教師,供後者解題或教學參考,如今看來已是犯法。」按《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條例》,要求相關人員在執行責任或履行職能時,「所獲悉的一切事宜」均須保密,不能傳達他人,亦不容許他人取閱相關人員所管有、保管或控制的任何記錄,違者一經定罪,最高罰款二萬五千元及監禁六個月。友好指《條例》涵蓋所有資料,擔心即使試後接受傳媒訪問,公開評論考題,隨時亦跌入法網。

程尚達問過考評局,發言人指《條例》是追究責任的法律根據,涵蓋面廣泛,但是否干犯法例,須視乎情節而定,難以一概而論。有教育界友好指,今次事件較一般教師之間傳送試題,作內部教學用途的情況嚴重,「聽聞案發時考試仍未結束,考務人員把資料傳給補習名師,繼而對外公開,這情況嚴重得多。」友好認為前線教師宜更為警惕,但毋須過度擔心,「始終補習市場有一定的利益,解題成為塑造形象的手段,而傳媒所關注是公眾知情權,兩者並不一樣,但底線應是考試未結束,便不應把試題向他人披露。」

無論如何,在考試期間把試題泄露給第三者,對公開試的保密性無疑造成損害,前線教師處理試題等資料,須有所警惕,避免一時之快,造成嚴重後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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