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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地產作為一種投資,是歸屬於另類投資產品。從兩個角度去看,房地產比債券有更好的回報但不及股票高,它本身的風險卻比股票低。並且從風險管理角度,它可以分散一個傳統投資組合(即股票加債券)的風險, 即股市下跌時,它不會大跌。 另外,它的好處是能夠有定期的收入,即租金,好像債券一樣。所以,可以解釋為什麼香港人那麼喜歡房地產投資。然而,由於其投資屬性,我們在買樓時就變成了一個雙重決定,又要住得好,又希望將來升值高。
奇怪的現象就此發生,如果我們當房子是居所,是一種必需品,如買一個雪櫃,我們一定會格價,還會在大減價時才出手,好有耐性地去等。但是,香港的樓市,從過往數十年的觀察,都是市淡成交少,市旺才買樓。即使是居屋市場亦然,這反映了香港人始終都是認為買樓是投資而不是必需品。所以樓市下跌,人們投資失利,無動力消費,經濟亦差。這對來屆特區政府變成了一大考驗。
由97前直至今日,我們常常都聽到一種很有自由市場色彩的說法,就是政府沒有責任為市民置業,但有責任讓人有瓦遮頭,所以可以多起公屋但不要居屋,其實這是一面支持,這只對現行業主及發展商有利的片面說法,這只會為他們製造更多準買家而令其奇貨可居,同樣,這說法其實是假設了市民買樓是純粹的投資行為,但現實是香港有一半人是無殼蝸牛,這就令房屋問題變成了政治問題,兩班利益對立的人的爭鬥。
一個聰明的政府應該明白幫助市民置業會令市民對社會更有歸屬感,而投資物業卻只是個人選擇,沒有需要保障他們是必賺,就算沒有房地產作為投資,市場上還有很多其他的投資工具,如外匯、基金、債券、商品、期貨、對沖基金,還有不同種類的指數基金等等,市民的選擇很多,這樣並不會阻礙他們去投資又可以促進其他行業的發展,製造就業給年青人。但在這世界上有沒有這樣的政府呢?答案是有,新加坡早在李光耀年代已經明白社會要和諧(它們的種族問題比香港要複雜得多),人民需要安居樂業,所以它們有組屋政策。試想像如果每個香港永久居民,一生人都有一次機會用一百萬買一層八百呎(當然是實用面積而不是香港發展商所宣稱的建築面積)的住所,我相信沒有太多人會介意半山區的樓價升到三萬元一呎,當然那些既得利益者除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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