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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性質待遇不同 教局擬增護士人手 特殊校歎招聘難

  • 28 Mar 2018
學界指,學校護士的薪酬待遇,遠不及醫管局護士。
學界指,學校護士的薪酬待遇,遠不及醫管局護士。
學界指,學校護士的薪酬待遇,遠不及醫管局護士。
為照顧有護理需要的學生,教育局擬增加特殊學校學校部護士人手。
學界指,學校護士的薪酬待遇,遠不及醫管局護士。
學校護士跟醫院護士的工作性質不同,經常要檢查孩子的情況。

為照顧有護理需要的學生,教育局擬增加特殊學校學校部護士人手。新政策對學界實屬好消息,惟多位校長均慨歎,招聘合適的護士人手並不容易,甚至有學校的空缺曾懸空超過一年。學界解釋,學校護士不時要向家長交代學童病況,未必所有人習慣;特殊學校欠缺晉升機會,護士薪酬待遇遠不及醫管局、甚或私營市場吸引;輪班制度亦令喜歡固定工時的護士卻步。另有校長擔心新政出爐後,宿舍部人手有機會加劇流向日間當值的學校部。   

 

 

政府最新一份《財政預算案》提到為智障、肢體傷殘及視障兼智障的學校增加學校護士人手,並為視障、聽障兒童學校提供學校護士,預計每年額外開支約二千六百萬元。據了解,當局屬意為學校部編制增加一個常額學校護士職位。然而,政府增加津貼,惟學界紛指礙於工作性質、薪酬待遇、輪班制度等因素,近年聘請學校護士愈見困難。

 

 

入職協議試工半年   

招收肢體傷殘兒童的香港基督教服務處培愛學校,最近刊登廣告招聘學校部護士,校長胡小玲表示,原任護士加入培愛半年,現因有意重返醫院工作而離職,「護士入職時已跟我有協議先試工半年,萬一適應不了就會離開。」幸因該人手屬學校部編制的第二位護士,故校方護理工作尚有其他護士支援,惟培愛的空缺於數年前一度懸空逾年亦未覓得合適人選。   

 

 

胡小玲認為,近年入學的學生體能轉弱,醫療需要亦漸趨繁複,影響護士對任職特殊學校的意欲,加上學校護士跟醫院護士的工作性質不同,她曾遇過有護士入職不到一個月便覺工作與想像有落差,繼而決定離職,「肢體傷殘兒童學校尤其看重碰撞、跌倒等安全問題,護士經常要檢查孩子的情況,再決定是否須要照X光。」

 

 

學校跟醫院大不同   

香港心理衞生會-臻和學校校長蔡磊燕亦指,學校護士沒有醫生、醫務社工在旁幫忙,須直接面向家長,並向其解釋學童的醫療情況,「不止護理工作,有時家長的問題也複雜。」   

 

 

學校護士的工作量不比公立醫院護士輕省,惟香港耀能協會賽馬會田綺玲學校校長房湘雲坦言,前者待遇遠不及後者,未必能夠挽留人才,「醫管局護士除了底薪,還有加班津貼、晉升機會及其他福利,學校護士沒有任何晉升機會,教育局編制下的增薪點少,逾十年經驗月薪亦僅得四萬三千多元(增薪點十五)。」   

 

 

參考護士職位的總薪級表,醫管局護士長最高薪酬為六萬三千多元(增薪點三十三A),高級護士長可超過七萬七千元(增薪點三十九),私營市場待遇較學校護士更有天壤之別。

 

 

編制未明 增薪難留人   

路德會啟聾學校校長許加恩認同,無法升職增薪將影響專責人員的留任意願,且學界目前未知有關職位編制屬註冊或登記護士,若為後者必可預料無人願意應聘,「去年特首提出為特殊學校提供二級職業治療師(OT 2),大部分學校一直未能覓得人選,遂有學校建議 OT修讀教育文憑,再以教師職位聘請他,如此才有辦法提供升職機會。」   

 

 

即使校方有意自行為護士增薪挽留人手,惟香港特殊學校議會主席沈少芳表示,校方不能擅用教育局其他項目資助,連帶又為學校跟政府對護士強積金、專業責任保的供款比例帶來混亂,「我曾想過為專責人員增薪留人,但因帳目問題而放棄了。」另外,她知悉有新界特殊學校因地理位置不便,學校部及宿舍部至今未能聘得全職學校護士。   

 

 

學校護士編制可來自學校部及宿舍部,前者僅於周一至五的上學日當值,後者有機會於夜更當值,亦有的學校要求兩邊人手均須輪班。以往輪班護士一向較難聘得人手,隨着教育局創造了五十一個護士職位,學界憂慮人手將加劇流向學校部。

 

 

宿舍部人手更緊張   

沈少芳不諱言,固定日班工作對有家室的護士較具吸引力,若宿舍部人手懸空將需要外購服務,惟做法並不理想,「護士有機會不是固定同一個人,故老師或宿舍家長須在旁跟進宿生服藥情況,以免出現差錯,這使校方擔子增加,又影響教職員原有工作。」   

 

 

胡小玲認為,政府為學校部增撥護士有顧及學界需要,惟其卻忽略了宿舍部的需要,因學生有六小時在校,當中有人其餘十八小時待在宿舍,宿舍情況其實更緊張,如今其編制卻原封不動,影響護士士氣,「全港僅得二十一所特殊學校附設宿舍部,一併加人涉款逾百萬元,相比其他撥款『億億聲』,聘請護士的數額只有『一隻手指尾咁多』。」

 

 

心光校長:冀彈性處理常額空缺

今年《財政預算案》首度提出為聽障、視障兒童學校提供學校部護士,受惠學校樂見政府增加資源,惟有校長坦言,視障生醫療需要較少,恐未能用盡全職人手,建議當局彈性處理招聘安排。   

 

 

路德會啟聾學校校長許加恩指,即使老師或社工持有急救證書,惟派藥、餵藥、打針,跟進學校心臟起搏器、胃造口等護理工作亦不宜由他們負責,故未有學校護士時,該校有家長須每日到學校為患糖尿病的子女打針,「家長舟車勞頓很不方便,班主任、課室助理或社工有機會要帶學生進出醫院,遇上緊急情況亦頗為吃力,若有護士便可把醫療雜症交給其處理。」   

 

 

心光學校校長黃君保對是次新政表示欣喜,惟他直言視障生的醫療需要相對較少,其寄宿部已聘用一名護士,校方實際未必有太多工作交託新增的常額學校部護士,「坦白說,視障生多數只是頭暈身㷫、滴眼藥水、編訂餐單需要護士幫忙,就算加上監督廚房等事宜,全職護士可能仍有一半時間閒置了,恐怕要另外給予文職工作始能用盡人手。」   

 

 

黃君保建議教育局落實政策,讓校方彈性處理常額空缺,如以職位的一半津貼外購服務,餘下款項則可用於聘請其他專責人員,以便各校按照校本情況,聘請最有逼切需求的人手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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