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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地產法律界元老蔣瑞福 40年站在最前線

  • 14 Nov 2023
的近律師行(Deacons)首席合夥人蔣瑞福是本港房地產法律界元老。
的近律師行(Deacons)首席合夥人蔣瑞福是本港房地產法律界元老。
的近律師行(Deacons)首席合夥人蔣瑞福是本港房地產法律界元老。
本港土地註冊多年來沿用契約註冊制度,日後將改為業權註冊制。
的近律師行(Deacons)首席合夥人蔣瑞福是本港房地產法律界元老。
蔣瑞福與員工慶祝節日。

疫情以來,香港房地產市場低迷,復甦步伐遠遜預期,本港房地產法律界元老、的近律師行(Deacons)首席合夥人蔣瑞福律師,卻對本港前景充滿希望。四十多年來,她積極參與討論和改革本港房地產領域的法律制度,在她眼中,一份清晰合約足以解決紛爭。面對愈趨繁複的法律挑戰,她無所畏懼,期望為港培養年輕人才,「司法獨立和法治很重要,我對香港有信心。」

 

蔣瑞福隻身走進會客室,坐定在奢華復古的梳化上,她言無不盡,不時笑逐顏開,距離感三字在她身上並不成立。從世俗標準看,她功就名成,港大法律系畢業,連續多年獲法律評級機構評選為本港房地產的領先律師,近年更被評為「名人堂」律師,逾四十年來在律師行歷經房地產部門主管、首席合夥人等要職。她同時投身公職,包括城大校董會副主席、選舉委員會成員等,甚至是新加坡豐樹泛亞洲商業信託獨立非執行董事。

 

回頭看 幸好「棄法從文」失敗

多個頭銜的源頭,卻是無心插柳。蔣律師出身普通家庭,已故父親望女成鳳,希望她成為一名律師。她跟從父親的意願報讀港大法律系,讀了一年已有轉系的想法,「我覺得很枯燥,想轉去文學或歷史相關學系,結果申請不到,擔心再不用心就無書讀,於是拼命讀書。現在回頭看,幸好轉系失敗了!」她形容自己「比較幸運」,「文學歷史可以自修,而法律接觸層面廣闊,可以了解社會的運作,也給了我穩定的生活和不俗的報酬。」

 

原想成為訴訟律師的她,加入的近後被分配至房地產部門,意外找到畢生職志。她說,遇到各式各樣有趣情況,「如果合約寫得清晰,根本不用打官司。」她舉例,市民在租賃單位時常見合約上有「租約完結後還原單位」的條款,實際容易引起爭拗,因部分律師複製上一張租約,只更改租金等便當是新合約,「如是者多次續租後,單位應還原至簽訂最後一張合約時的樣貌,還是簽首張合約時的狀態?若律師有在合約清楚界定,已可避免問題。」

 

事實上,物業有關的法律事務眾多,當中涉及買賣和租賃不同用途的物業、招標和拍賣交易、交換和分割土地安排和發展規劃等,需要豐富的經驗和扎實的根基。蔣律師也有為香港的大型銀行就眾多土地擔保融資提供法律意見。每天面對不同案件和諮詢,她的大腦時刻高速運轉,面對專業性問題,她始終謹慎和專注,有利也好、不利也罷,將其判斷如實反映給客戶。

 

就合約與政府部門周旋,成為她的日常工作之一。由於本港大多官批條款源於百多年前,根據當時的環境而設,時移世易下,社會整體環境已有所改變,如何演繹該些條款,往往是發展商與政府的角力場,合約上一個英文字的差別,或令發展商違反條款,補上數千萬元地價。

 

與政府周旋 智慧應對時勢

她直言,政府高層有心做好,惟現實是不少公務員抱應付態度,「服務承諾要十四天內回覆,覆你正在處理中,如果發生在私人公司,相信客戶早已跑光了。公務員應是以民為本,不是雞蛋裏挑骨頭,阻慢發展。」她認為,即使小市民和發展商的演繹更準確,亦處於不利位置,「不可能任由塊地曬幾年太陽,與政府打官司,有客戶有贏面,亦因為現實而放棄。」

 

蔣再舉例,本港部分地段受「One House(一幢房屋)」官批條款限制,多年前地政總署發通告說明條款不限獨立屋,若多層大廈符合一個主要和次要出入口也不會違例,惟後來終審法院判案,認為該詞涵義應與官批發出時相同,即當時土地上存在的房屋類型,「起初地政總署建議已建樓宇的業主申請免補地價修訂地契,但普通市民如何找齊所有業主去改地契?」她指,政府應正視現實問題,了解實際運作。

 

另一長遠問題,是本港土地註冊的契約註冊制度。該制度下,買家可持交易文件登記註冊,但即使已註冊為物業擁有人,也未必是法律上的擁有人,因其業權或有瑕疵或不明確之處。因此,律師必須查核該物業至少十五年前至今的所有契約,當中牽涉的條款、簽名、年份等有否錯誤,有否涉及虛假契約,是否已交收全數款項等。蔣律師坦言,是不合時宜的制度,「導致每宗成交都很複雜,業主和銀行均要保存一大堆契約。」

 

事實上,在土地註冊處、香港律師會和主要持份者參與下,政府在2004年7月制定《土地業權條例》,旨在設立以業權註冊的新制度,惟在實施前須就若干議題進行全盤檢討。蔣瑞福是律師會地產委員會主席,也是土地註冊處《土地業權條例》督導委員會成員。她和律師會多年來耗費心力為政府拆解難題,「主要是防欺詐方面,若有人拾得或偽造業主的身份證,有機會因檢查人員疏忽,賣去業主持有的物業,責任何在、有否賠償,如何確保安全等,都需要解決。」

 

她提到,全球不少地區已棄用契約註冊,改用業權註冊多年,行之有效,「但有少許不同,香港的樓價太高,交易又快又多。」不過,她相信香港離落實執行條例的日子不遠。

 

冀的近保持本土合夥人傳統

同期入行的律師早已退下火綫,蔣瑞福還站在戰場前綫,享受着充實、如陀螺般轉動的人生,她很清楚身為負責人的使命——幫助律師行培養人才,「我們是本地歷史最悠久的獨立律師行,逾一百七十年來扎根和服務香港。」她不諱言,本港不少律師行已被外國收購,而的近所有決定,均由香港本土的合夥人作出,希望此傳統能夠保持,「要讓優秀人才認為工作有意思,也要關心其福祉,讓他們感受到上班不只是付出,也有收穫,願意留下來一同努力。」

 

談起將來,蔣律師語氣時而高昂。儘管法律的規管愈來愈多、要面對的考驗愈來愈複雜,她步步為營,小心翼翼地持續往前,「我入行四十多年,至今仍會遇上未曾碰見的新問題,但我很喜歡居禮夫人一句話,『Nothing in life is to be feared, it is only to be understood(生命裏沒有要畏懼的事物,只有要理解的東西)』,踏出第一步了解,你會發現無事物值得害怕。」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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